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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不能使用哪些抗生素

添加时间:2012-1-17

a、氯霉素。在肝脏内和葡萄糖醛酸结合解毒,经肾脏排出,因为胎儿肝内酶系统不健全,肾脏排泄能力差,用了氯霉素易产生“灰婴综合征”,可损害胎儿造血系统,导致胎儿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粒细胞缺少或者再生障碍性贫血,所以孕妇禁用。

b、四环素。是典型的致畸药,在孕早期它和钙盐螯合阻止钙盐进入软骨与骨骼,造成胎儿四肢发育不良与头小畸形;孕中期抑制胎儿骨骼生长,造成胎儿发生先天性白内障、乳齿发育异常、乳齿成黄/色;孕晚期引起乳齿和骨骼四环素沉积而呈黄/色,并且可以造成孕妇肝脂肪变性,所以孕妇禁用。

c、甲硝唑(又称灭滴灵)。因其对胎儿有致畸作用,所以孕妇禁用。

d、碘胺类药。如复方新诺明易透过胎盘进入胎体,和胎儿血中的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结合位置,使血中游离胆红素升高,易引起胆红素脑病,所以孕妇禁用。

e、此外,抗真菌药物灰黄霉素因有致畸作用,因此孕妇禁用。孕妇能否应用制霉菌素、克霉唑,当前存在争议。

总而言之,孕妇假如必需用抗生素,就要使用。要不然,有病不治,病患也会影响胎儿,但是要把握用药时期、剂量和给药途径,切忌滥用抗生素。

原文地址:http://www.jibingnet.com/fuchan/yfbj/56261.as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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